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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0章 排非?先看看这本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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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间不允许睡眠、不提供饮水、不安排律师会见。”

  手指点在面前文件上。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及最高院《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

  声音压低。

  “辩护人正式申请,排除本案侦查阶段取得的全部口供。包括1999年3月18日在西城分局所做的三份有罪供述。”

  停顿。

  李名扬扫了一眼原告席方向。

  “如果连一份合法口供都拿不出来……这个案子,根本不该继续审下去。”

  旁听席传来骚动。林大强的胳膊收的更紧,枯瘦的手臂在发抖。

  ……

  京都某公寓内。

  罗大翔的直播间里,老花镜摘下来攥在手心。

  “各位同学,说句公道话。”罗大翔盯着镜头,语速放慢。

  “这段监控确实验证了疲劳审讯的外在表象。按照现行程序法,如果口供被排除,而控方手里又拿不出直接物证……”

  红笔搁在桌面上,没再动。

  “那就是当庭释放。”

  弹幕在一秒内刷满了屏幕。

  “完了?这就完了??”

  “杀人犯要当庭放出来?”

  “法律就是保护坏人的工具呗!”

  “林大强抱着骨灰盒坐在那里,谁看得下去啊!”

  罗大翔揉了揉眉心,叹了口气。

  ……

  法庭内。

  审判长偏头与左右两位陪审法官低声交换意见。

  李名扬退回被告席,落座时扯了下西装袖口,脊背挺的很直。

  王海鹏的肩膀往下塌了一点。

  “原告方,对被告的排非申请有无异议?”审判长开口。

  陆诚从原告席站起来。

  没拿法典,也没翻文件。右手伸向桌面并排的黑色防爆箱,指纹按在第一只锁扣上。

  咔。

  箱盖打开。

  陆诚抽出一个透明证物袋。袋子里装着一本暗绿色封皮的笔记本,纸页泛黄卷边,右下角被水渍洇过一大片。

  陆诚提着证物袋走向书记员台,递交。

  “审判长,原告方申请提交第一份证据。编号甲-04。”

  审判长接过证物袋查验封条与公证章,点头:“准许。请将内容投屏。”

  书记员打开证物袋,将笔记本平铺在高拍仪镜头下。

  大屏幕切换画面。

  笔记本摊开的那一页,字迹是蓝色墨水的手写体,顶部日期写着:1999年4月22日。

  陆诚面朝审判席,声音压的很沉。

  “审判长、合议庭。这是本案原主办刑警、已退休的张广义同志的办案日记原件。该日记已经人民公安大学笔迹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确认系张广义本人亲笔。”

  抬手指向屏幕。

  “请看1999年4月22日条目。原文如下。”

  陆诚看着屏幕开口,嗓音不高,法庭收音系统将声音传进两亿人的耳朵:

  “今日收到西城派出所转来情况反映。王海鹏于4月19日晚因醉酒在鑫泰洗浴会所打架斗殴被当场拘留,关押期间酒后向同仓在押人员刘德福吹嘘,原话为:'那个女的以为告状就有用?

  老子让她彻底闭了嘴,这辈子都张不开。'刘德福次日主动向管教报告该情况。经研究决定,以此线索为突破口,对王海鹏进行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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