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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7章 稣没来,最高检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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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个深夜。

  京都,法学院教职工宿舍楼。

  罗大翔已从魔都返回,窝在书房里,台灯的光照着满桌的法律文献和打印稿。

  已经写了四个小时。

  手边的茶凉了三杯,烟灰缸堆满了烟蒂。

  这篇文章,这位老教授酝酿了一个白天。

  从钱浩在他直播间放狂话那一刻起,罗大翔就知道,这一仗迟早要打。

  但他不急。

  罗大翔是学者。

  学者要做的事只有一件:把道理讲明白。

  文章标题在屏幕上方,加粗,二十四号字。

  《正义的追诉期,不应成为恶魔的保护伞》

  正文一万两千字。

  从《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的立法本意讲起,逐条拆解追诉时效的适用条件与例外情形。

  中间穿插此案的法律困境。

  卷宗早已被焚毁,物证也未能保留。凶手更是改名换姓逃匿了二十七年。

  但罗大翔用加粗红字标注了两个法律事实。

  第一,依据《刑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检察院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二,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这两条是无法反驳的事实。

  任何讼棍都绕不过去。

  文章后半段,罗大翔附上了陆诚提供的脱敏证据截图。

  尸检报告草稿的关键文字被框了红线。

  钱浩那段“耶稣来了都翻不了盘”的直播录屏嵌在正文中间。

  结尾那一段,罗大翔改了七遍。

  “如果连长达27年的血海深仇,都能被程序二字轻易抹去。”

  “那我们信仰的法律,究竟在保护谁?”

  “是保护那个追凶二十七年、两鬓斑白的姐姐?”

  “还是保护那个改名换姓、身价过亿、搂着副市长肩膀举杯的杀人犯?”

  凌晨四点十七分。

  罗大翔检查了三遍错别字,一键发送。

  微博、法学论坛、公众号,三个平台同步推送。

  天亮的时候,阅读量突破两千万。

  评论区新增留言翻动得让人眼花,转发量六小时内破百万。

  法学界、媒体圈、普通网民,三方开始大规模讨论。

  微博热搜前十,有四个词条跟此案相关。

  #正义的追诉期#

  #杨雪晴二十七年#

  #雷城不起诉决定书#

  #钱浩滚出法律圈#

  各界意见形成了压倒性的声势。

  ……

  京都。

  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楼。

  秦知语是凌晨五点到的。

  秦知语坐在走廊的长椅上等了两个小时。

  身上的职业套装昨晚穿到现在,领口微皱。

  手里攥着一个黑色U盘和一迭打印材料。

  七点整,办公室的门从里面打开。

  开门的人年过六旬,头发花白,戴金丝边眼镜。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原厅长,退居二线但仍有极大影响力的老检察官。

  秦知语读研时的导师。

  “进来。”

  秦知语走进办公室,把U盘和材料放在桌上。

  “老师,这是陆诚让我转交的。”

  老人坐下,翻开第一页。

  尸检报告草稿。

  第二页。

  2003年通话录音的文字转录稿,原件在U盘里。

  第三页。

  五十万资金流水。钱宏达的账户经三层壳公司打入梁坤名下。

  第四页。

  微信聊天记录截图,附凶手亲口承认杀人的语音转文字。

  老人一页一页看完。

  脸色越来越沉。

  秦知语把雷城检察院那份《不起诉决定书》摊开,压在所有材料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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