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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9章 你那公章,连年代都搞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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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天后。

  魔都,滨江路某高档私人会所。

  三楼贵宾包厢门窗紧闭,窗帘拉得严严实实。

  陈锋坐在紫檀木主位上。

  金丝眼镜摘下来搁在桌面,露出一双精于算计的细长眼。

  对面坐着孙富贵的大哥孙富强和堂弟孙富林。

  两个人西装革履,但鬓角的汗渍暴露了焦灼。

  “陈律,我弟那边到底能不能保?”

  孙富强搓着手,声音抻得发紧。

  陈锋不急着接话,端起红酒杯晃了两圈,抿了一口。

  右手从公文包里抽出一份文件,摆在桌面正中央。

  标题:《孤儿过继协议》。

  落款日期:2005年4月10日。

  A4纸。一枚鲜红的圆形公章。

  “看看。”

  孙富强拿起来翻了两页,手指停在公章上。

  “这……是真的?”

  陈锋从雪茄盒里挑出一根,镀金剪刀咬断烟帽,火柴蹭亮,烟雾从鼻腔渗出来。

  “你还当真了?当然不是真的!”

  “但它会变成真的。”

  “当年的老村支书刘德厚,还有中间的介绍人赵五。”

  “两个人我都见过了,一人一百万。”

  “他们会出庭作证。”

  “2005年这个过继手续是在村委会办的。”

  “你弟弟是和法收养,压根不知道孩子来路。”

  孙富林瞪着眼:“万一警方查出来是假的呢?”

  陈锋弹了弹雪茄灰。

  “查出来又怎样?”

  他把雪茄夹在指间,指向那份协议。

  “就算这份过继协议被推翻。”

  “我还有第二道防线。”

  他压低声音,语速变快。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按2005年的旧刑法,最高刑期三年!”

  三根手指在两人面前竖起来。

  “刑法第八十七条。”

  “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

  “2005年到现在,整整二十年。”

  “追诉时效早就过了!”

  “法院要是敢判,那就是枉法裁判。”

  “我直接上诉到最高院。”

  孙富强听完,整个人往椅背上瘫了一截,长出一口气。

  “陈律,这能行?”

  “行不行的,你看我就行。”

  陈锋翘起二郎腿,叼着雪茄吐了个烟圈。

  “我倒要看看那个陆诚,怎么跟时效条款掰手腕。”

  ……

  同一时间。

  魔都,某直播平台。

  罗大翔的直播间在线人数突破三千万。

  老爷子坐在书桌后面,黑框眼镜推到额头上,桌面摊着一本翻到第八十七条的《刑法》教材。

  他的面色前所未有的凝重。

  “各位观众。”

  “今天必须给大家讲一个非常残酷的法律现实。”

  他指着条款,一字一顿。

  “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法定最高刑,三年。”

  “按照追诉时效的规定……”

  “二十年前的犯罪行为……”

  “从法律层面上讲,确实已经超过了追诉期限。”

  弹幕炸了。

  “什么???买孩子最高才判三年???”

  “这法律是保护犯罪分子的吧!”

  “二十年跑掉了?那申刚找了二十年有啥用!”

  “求求了不能让人贩子跑了啊!”

  罗大翔摘下眼镜,揉了揉发红的眼眶。

  “我知道大家愤怒。”

  “我也愤怒。”

  “但法律就是法律……除非……”

  他顿住。嘴唇抖了两下,叹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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