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跟他在一起要守寡的
,沈斯时在他眼中跟一个废物没什么不同。
他放弃了这个儿子。
他的眼神,总是淡淡的,像是在看一个陌生人。
他很排挤,他们之间的血缘关系。
“呵,”他低笑一声。
他懂。
好学生来胸无点墨班体验不一样的生活。
而不是来融入。
他跟她之间有一道无法跨越的桥。
她是第一,她拥有鲜花跟掌声,她是天上月。
而他呢?
废物。
沈斯时没有再说什么,他把湿巾放在她的手心。
“等着。”
他的眼睛突然没有光了。
沈斯时转身走了出去,江晚宁咽了一下唾沫,细细回想着下午他的举动,他抱着她离开,给她买退烧贴。
低头看着手上的婴儿湿巾。
这个牌子她认得,是湿巾中最贵的一种。
他……
该不会是喜欢她吧?
这个想法一旦冒出,疯狂攀爬,占据她的脑海。
被他喜欢,不是什么好事。
守寡啊!
要守寡的!
要从他十九岁开始守诶!
接着漫漫长路,没有轰轰烈烈而又浪漫的爱情,只有一个月一次的监狱探监,一次不能超过一小时。
想想就绝望。
等等……
这不是她拒绝沈斯时的理由。
是前世有名少年在等她。
她至少要先知道他是谁吧?
只要对方不是杀人放火作奸犯科,她都会跟他试试的!
所以,她跟沈斯时是没有可能的。
一时间,思绪纷呈。
五分钟后,沈斯时回来了。
他的手上拎着她泡过水的鞋子,还有塞进鞋子里的白色蕾丝边的袜子,他扬眉:“确定要穿?”
江晚宁语塞。
似乎真的没有办法穿。
他变戏法似的,丢了一双拖鞋在她的面前,还是毛绒绒的,白色的绒毛上,有颗小草莓的图案。
“如果要感谢我,明天中午请我吃饭。”
一说出口,沈斯时只觉得自己真他妈没有出息。
人家就是嫌弃你,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的嫌弃,还他妈眼巴巴的不知趣贴上去,跟条狗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