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这里空气真甜!
敢在那位正在书房工作的时候打扰他送汤进去。
“哦,阿华啊?今天是什么汤啊?”
“少爷,冰糖血燕。”
李半城端起汤喝了一口,四十年如一日的习惯,让他早已养成了这么一个习惯,自梳女帮着把窗户关上后,他才发现了窗外风雨飘摇了起来,有些疲惫的说了一句:“哦,都下雨了?”
等着自梳女离开后,他躺在软椅上自语道。
“还真是难搞啊,可是利益太大了!”
同样是夜雨霖霖,麦经理坐在办公室,可是办公室没有开灯,一片漆黑静谧之中,一道闪电划过天际,照应出他惨白的脸庞,他的双眸如同夜间鬼火,莹莹放光盯着桌上的电话。
四小时。
孙狸已经被抓走了四个小时,他在第一时间通知了玄武市,这是他第一次拨通那边的电话,这个电话号码他知道三年时间了,这么些年那串数字他早就已经熟烂于心了,可他从来都没想过自己会在这么一个情况下拨响那通电话?
一道闪电划过乌云,照亮了整间房子。
巨大的办公桌上,正放着一张纸片,这张薄薄的纸片,有些褶皱和污渍,虽然主人看似很爱护,把它抚平的整整齐齐,可是长时间的摩挲,已经让它看起来有些褶皱和毛边了。
上面正写着“天机集团——吴奇”。
嘟嘟嘟!
电话响起的下一秒,他立刻拿起了电话手柄,放在了自己的耳畔倾听。
“不用担心,告诉她,三天后,安江市,她会来这里参加家宴!”
麦经理浑身颤抖。
他知道这次出手的是谁?
李半城!这个港岛超人,港人心中的商业之神。
“天才操盘手”陆洲进去了,“私募女王”孙狸进去了,只有他这个默默无闻,可是却毫不起眼的家伙,默默的改变了战局,他站在中环大厦的三十二层俯视香江,看着远处电闪雷鸣中影影绰绰的太平山顶。
“你住山顶,高过我?我站大厦,踩着你!”
……
昨夜暴雨似乎洗涮一切城市污垢,清晨的雨后空气似乎也清新了不少。
嗒!
积水澄澈汇集在马路边的洼地,一只从天而降的皮鞋划破了水波,水洼激起的水波涟漪倒影着一张严肃的面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