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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高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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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四章:做军户有什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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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千户所。

  按朱高煦的诏令规定,草原上的各个千户所城是长宽四百步的规格,相当于长宽皆为六百九十米的四方城。

  这样规格的千户所城,算上城郭及城郊地区,日后吸纳数千草原人口简直轻而易举。

  “敢问叔父,待此卫城修筑完成之后,咱们石家该往何处?”

  石彪略做犹豫,最终还是开口道:“如今朝廷在内地各省设置了正二品衙门防御巡守使司,数年后以叔父之资历,升任一省防御使可谓是水到渠成。”….“彼时,叔父若能就任防御使,位高权重,咱们石家可就从此摆脱了卫所世袭军籍。”

  今年三月,朝廷明发邸报,在内地已裁撤都司的各省设置防御巡守使司,简称防御司,负责节制本省府县所设邮驿局、民兵局、退役军休局、警安局、移民出入局、海事缉私局、警卒资格局等衙门。

  “做军户有什么不好?你们为何都想着脱离军籍?”

  石亨微怒道。

  他口中的“你们”是指石彪的几个堂兄弟,但并不包括他目前年幼的儿子。

  军户即户籍种类属军籍之户,洪武初期的来源有两种,一是前元归降的军户,二是现役军士之户,这在洪武二十一年黄册编造之后加以确立。

  军户为世袭,且管理颇严格,除籍十分困难,大致上除非丁尽户绝,或者家中有人成为高官,再或是皇帝下令敕免,否则无法除籍。

  卫所军户的主要义务,便是出一丁男赴卫所当兵,称作正军,其余子弟称作余丁或军余。

  正军赴卫所,至少要有一名余丁随行,以助其生活。

  由于军户负担沉重,故多给有田地,且正军免全部差役,而在营余丁及原籍下的一丁亦可免差役,以确保其生活并供给正军生活。

  军丁的分发地点,多以距离原籍地遥远且分散的方式,以防止逃兵,但长途的跋涉加上水土不服,给役卒带来不少痛苦。

  “你的婆娘待你不好吗?后儿(石彪之子)的吃穿你发愁过吗?”

  石亨见石彪沉默不语,于是又问道:“朝廷对边疆都司的军士减免数年军屯子粒,这难道还不够优待吗?”

  正军服役于卫所,必须带妻同行,以安定生活并生儿育女。

  每一军士有房屋、田地,每月有固定的月粮,但实际情形则常分配不足,行军时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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