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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高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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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五章:改革从奏疏制度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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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阶来决定。

  通常情况下,一品至四品用绯色丝绢,五品至七品用青色丝绢,八品至九品与不入流皆用绿袍色丝绢,这也与官员的官服颜色相符。

  之前朱棣曾晓谕天下臣工规定,官员公事用题本,私事用奏本,凡至任、升转、加级、记录、宽免、降罚,或降革留任,或特荷赉谢恩,或代所属官员谢恩等事,概用奏本,其余钱粮、刑名、兵丁等地方例行属公事者,皆用题本。

  但因公私事务难以明确区分,官员上奏时往往错用文书。

  故而,朱高煦登基数日后,再次向天下臣工谕明题本与奏本的使用范围,规定凡钱粮、刑名、兵丁、马匹、地方民务,所关大小公事概用题本,用印具题,至于本身私事皆用奏本,虽有印信之官,亦不准用印。

  他本想规定题本只限于五品及以上文武官员使用,准许少数负有言责的科道官也可以具题谏言。

  不过,仔细思量之后,朱高煦发现,若是这样规定的话,将来会使得基层官员失去具题谏言的机会。

  最后,他打消了这一想法,决定还是允许所有官员上题本奏事。

  朱高煦鉴于不限题本字数而至文字过长,命内阁作贴黄式样,令进本官员自撮本中大意,不过百字,粘附本尾,以便皇帝阅览。

  这便是后来逐渐形成定制的题本贴黄制度。

  对奏章进行分门别类之后,接下来便是批阅奏章的流程。

  依照朱棣批阅奏章的惯例,凡地方官员的奏章须先送通政使司点查验收,同时上奏者要备揭帖送往关联衙门,其中揭帖为奏章的抄件,内容与奏章基本相同。

  通政司点验之后,会把奏章送去内阁,经内阁票拟后再呈给大明皇帝裁定。

  所谓票拟,就是内阁顾问对奏章中所奏之事提出处理意见,写于小纸票上,夹在或粘在奏章之中上呈给朱棣御批。

  一般情况下,朱棣批示后的奏本,会由通政司送回给上奏者。

  至于经过朱笔御批的题本,会被称为红本,之后会由通政司转送六科,由六科发抄关联衙门施行,并别录二份,分别成册。

  一份送往内阁,供史官记注,称史书,另一份送储本科以备编纂,称录书。

  六科会在年终,将红本的原本汇交内阁,存于红本库。

  其中,凡是朱棣御批的题本、圣旨等谕令,内阁当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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